1、城市道路工程;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;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。 2、10万吨/日记以下给水厂;5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3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1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。 3、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灌场(站);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; 4、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。